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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简介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于2006年12月11日正式成立。协会是由广大中小企业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大企业以及知名专家学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以全心全意为会员及广大中小企业服务为宗旨,努力发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向国务院建言献策,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协会从成立之日起,一直坚持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助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支持会员企业不断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企业管理水平,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民政部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走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之路,从为会员企业在融资、人才培养等方面提供个性化服务,逐步走上社会化、平台化的服务模式,协会的公信力、社会影响力逐步扩大,服务功能不断增强。2013年被工信部评为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014年被民政部评为5A级协会,2015年民政部授予协会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

信用增值服务工作委员会简介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信用增值服务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信服工委)经中国中小企业协会2022年7月1日批准成立,作为协会分支机构对外开展工作。信服工委是服务广大中小微企业的平台,以大数据科技为支撑,聚焦于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各类信用增值服务,帮助企业实现信用展示、信用传递、信用增值,让企业的信用更有价值,从而达到全力支持并帮助中小企业发展的目标。

信用增值服务工作委员会宗旨

  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互联网+信用的一体化信用增值服务,助力企业发展。

信用增值服务工作委员会工作目标

  中国中小企业信用增值服务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信服工委)旨在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发展,践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可持续信用增值服务,鼓励中小微企业立信、守信,让信用为中小微企业创造价值,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实际经营中的难点与痛点。

信用增值服务工作委员会工作任务

  信服工委的工作任务是积聚和发挥社会力量,在六个方面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的信用增值服务:
  1、积极参与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与发展
  2、有效促进信用服务技术、产品的创新和推广
  3、持续提升信用监管服务的水平
  4、深度研究信用服务领域的标准化建设
  5、具体提出征信领域的政策建议
  6、全面开展同业间的交流与合作

杨茂江 信用增值服务工作委员会主任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会员入会须知

  一、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凡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中小企业、管理规范和业绩突出的地方中小企业社团组织、热心支持并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大型企业和社会机构、从事中小企业发展理论研究并具一定影响的社会组织,只要承认协会章程,自愿申请入会,均可取得单位会员资格
  凡系中小企业家或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从事中小企业理论研究并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家学者、支持与关心中小企业的各界知名人士,只要承认协会章程,自愿申请入会,均可取得个人会员资格。
  二、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国内外活动;
  (三)获得本会提供的各类信息服务;
  (四)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或建议,实施监督;
  (五)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寻求本会的保护和支持;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三、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 关心和支持协会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承办和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三) 及时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所需的有关信息、统计数据和有关资料;
  (四) 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自觉维护本会的声誉和合法权益。
  四、单位会员会费交纳标准分为四个档次
  1.副会长单位:20万/年;
  2.常务理事单位:5万/年;
  3.理事单位:1万/年;
  4.会员单位:2000元/年。
  五、会员享有下列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会员服务手册
  六、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阅读协会的《章程》,了解协会概况、入会条件及会员的权利义务等情况;
  (二)按照要求准确、清晰、完整地填写《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单位会员申请登记表》,并将原件寄送到协会:
  (三)由协会审核入会资格给予回复;
  (四)会员按义务缴纳会费;
  (五)由协会颁发会员牌匾及证书,并予以公告。
  七、会费缴纳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户 名:中国中小企业协会
  账 号:110906128010601
  八、咨询电话
  010—8865 3663/8865 3624

点击下载附件: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章程.docx
点击下载附件: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会费标准.doc
点击下载附件: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会员申请登记表.docx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会员条件与义务

 

  一、会员条件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凡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中小企业、管理规范和业绩突出的地方中小企业社团组织、热心支持并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大型企业和社会机构、从事中小企业发展理论研究并具一定影响的社会组织,只要承认协会章程,自愿申请入会,均可取得单位会员资格  
  凡系中小企业家或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从事中小企业理论研究并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家学者、支持与关心中小企业的各界知名人士,只要承认协会章程,自愿申请入会,均可取得个人会员资格。  
  二、会员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国内外活动;  
  (三)获得本会提供的各类信息服务;  
  (四)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或建议,实施监督;  
  (五)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寻求本会的保护和支持;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三、会员义务  
  (一)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 关心和支持协会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承办和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三) 及时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所需的有关信息、统计数据和有关资料;  
  (四) 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自觉维护本会的声誉和合法权益。  
  四、会费标准  
  副会长单位 20万/年  
  常务理事单位 5万/年  
  理事单位 1万/年  
  会员单位 2000元/年

会员服务手册

  通过信用增值服务工作委员会加入协会的专项特权(免费赠送) :
  1. 水滴信用SVIP一年,价值360元;
  2. 企业信用档案,多角度展示企业信用与信息,价值1980元;
  3. 企业及员工可信名片,价值980元;
  4. 360搜索企业,搜索结果优先展示权。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的普通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副会长单位在会费缴纳期内按不同级别享受本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一、普通会员单位享受的服务(会费标准:2000元/年)
  1. 获得协会授予的会员单位资格证书,享有“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会员单位”的荣誉和社会交往的身份。
  2. 在协会官网展示会员单位名录。
  3. 每单位免费一人参加中国中小企业投融资交易会“小企业 大梦想”高峰论坛。
  4. 获赠全年《中国中小企业导刊》一套(双月刊)。
  5. 获赠中国中小企业蓝皮书一本(每年),获赠中小企业政策汇编电子版(每年)。
  6. 应会员单位要求,协会可以适当形式向有关部门反映企业遇到的行业共性问题及建议诉求。
  7. 免费提供国家有关项目资金政策查询服务。
  8. 免费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定,评审通过后在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官方网站展示,获得“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证书,享有协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服务。
  9. 签订守信承诺书的会员单位可以颁发《企业守信承诺证书》,在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官网展示,同时可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
  10. 免费为会员单位提供信用咨询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优惠减免2000元,企业评价结果可在协会官网查询,在天眼查、百度等网站上展示。
  11. 培训咨询机构类会员单位优先推荐成为“中国中小企业培训服务联盟”成员;享受在协会官网培训板块、培训服务联盟板块、培训中心微信公众号免费发布培训信息资讯、进行品牌宣传等服务。
  二、理事单位享受的服务(会费标准:1万元/年)
  1. 获得协会授予的理事单位资格证书、牌匾,享有“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理事单位”的荣誉和社会交往的身份。
  2. 在协会官网展示理事单位名录。
  3. 每单位免费一人参加中国中小企业投融资交易会“小企业 大梦想”高峰论坛、中国中小企业发展大会暨中国中小企业节、协会理事会。
  4. 获赠全年《中国中小企业导刊》一套(双月刊),企业宣传图文(3页以内)免费在《中国中小企业导刊》上刊登1次,协会微信公众号免费发布1次。
  5. 获赠中国中小企业蓝皮书一本(每年),获赠中小企业政策汇编电子版(每年)。
  6. 应会员单位要求,协会可以适当形式向有关部门反映企业遇到的行业共性问题及建议诉求。
  7. 免费提供国家有关项目资金政策查询服务。
  8. 免费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定,评审通过后在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官方网站展示,获得“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证书,享有协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服务。
  9. 签订守信承诺书的会员单位可以颁发《企业守信承诺证书》,在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官网展示,同时可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
  10. 免费为理事单位提供信用咨询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优惠减免1万元,企业评价结果可在协会官网查询,在天眼查、百度等网站上展示。
  11. 培训咨询机构类会员单位优先推荐成为“中国中小企业培训服务联盟”成员;享受在协会官网培训板块、培训服务联盟板块、培训中心微信公众号免费发布培训信息资讯、进行品牌宣传等服务。
  三、常务理事单位享受的服务(会费标准:5万元/年)
  1. 获得协会授予的常务理事单位资格证书、牌匾,享有“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的荣誉和社会交往的身份。
  2. 在协会官网展示常务理事单位名录。
  3. 每单位免费两人参加中国中小企业投融资交易会“小企业 大梦想”高峰论坛,免费一人参加中国中小企业发展大会暨中国中小企业节、协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4. 获赠全年《中国中小企业导刊》一套(双月刊),企业宣传图文(3页以内)免费在《中国中小企业导刊》上刊登2次,协会微信公众号免费发布2次。
  5. 获赠中国中小企业蓝皮书一本(每年),获赠中小企业政策汇编电子版(每年)。
  6. 应会员单位要求,协会可以适当形式向有关部门反映企业遇到的行业共性问题及建议诉求。
  7. 免费提供国家有关项目资金政策查询服务。
  8. 免费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定,评审通过后在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官方网站展示,获得“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证书,享有协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服务。
  9. 签订守信承诺书的会员单位可以颁发《企业守信承诺证书》,在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官网展示,同时可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
  10. 免费为常务理事单位提供信用咨询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优惠减免1万元,企业评价结果可在协会官网查询,在天眼查、百度等网站上展示。
  11. 培训咨询机构类会员单位优先推荐成为“中国中小企业培训服务联盟”成员;享受在协会官网培训板块、培训服务联盟板块、培训中心微信公众号免费发布培训信息资讯、进行品牌宣传等服务。
  12. 协会领导赴会员单位所在地调研期间,视情邀请企业负责人与地方主管部门领导座谈交流。
  四、副会长单位享受的服务(会费标准:20万元/年)
  1. 获得协会授予的副会长单位资格证书、牌匾,享有“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单位”的荣誉和社会交往的身份。
  2. 免费在本会官方网站显著位置展示副会长单位名录并做网站链接。
  3. 每单位免费两人参加中国中小企业投融资交易会“小企业 大梦想”高峰论坛,免费两人参加中国中小企业发展大会暨中国中小企业节、协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4. 获赠全年《中国中小企业导刊》一套(双月刊),免费在《中国中小企业导刊》上作为封面人物报道1次,企业宣传图文免费刊登4次,协会微信公众号免费发布4次。
  5. 获赠中国中小企业蓝皮书一本(每年),获赠中小企业政策汇编电子版(每年)。
  6. 应副会长单位要求,协会可以适当形式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反映企业遇到的行业共性问题及建议诉求。
  7. 免费提供国家有关项目资金政策查询服务,免费帮助申报国家部委课题。
  8. 免费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定,评审通过后在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官方网站展示,获得“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证书,享有协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服务。
  9.签订守信承诺书的会员单位可以颁发《企业守信承诺证书》,在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官网展示,同时可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
  10. 免费为会员单位提供信用咨询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优惠减免1万元,企业评价结果可在协会官网查询,在天眼查、百度等网站上展示。
  11. 培训咨询机构类会员单位优先推荐成为“中国中小企业培训服务联盟”成员;享受在协会官网培训板块、培训服务联盟板块、培训中心微信公众号免费发布培训信息资讯、进行品牌宣传等服务。
  12. 协会领导赴副会长单位调研考察,了解企业发展状况,困难及需求。
  13. 协会领导赴会员单位所在地调研期间,视情邀请企业负责人与地方主管部门领导座谈交流。
  14. 协会不定期组织副会长单位赴地方调研考察,帮助副会长单位推广业务、拓展市场。
  15. 副会长单位优先参加国家部委委托协会组织的小范围企业座谈会和调研活动等。
  16. 副会长单位有融资需求时,协会可帮助联络对接有关金融机构资源。
  17. 免费对接专业机构,享受一次免专家服务费的线上管理咨询服务。
  18. 副会长单位可向协会申请,由协会作为其举办活动的指导单位。
  19. 经协会授权同意后,副会长单位可代表协会出席相关活动。
  20. 协会提供的有偿服务给予副会长单位相应优惠。
  五、协会为会员单位提供的有偿服务
  协会利用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和品牌价值,根据公平交易的原则,与会员单位协商一致,签订合作协议,约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提供力所能及的有偿服务。
  (一)金融服务
  1. 为有融资需求的企业提供融资顾问服务。通过普惠金融、供应链金融等方式促进产融对接,帮助企业获得资金;上市辅导;为上市公司提供符合条件的优质“标的物”及并购对象服务;为地方城投、水投等国企提供境外发债(美元债)的全过程服务。
  2. 为中小银行提供场景、获客、风险模型、数据分析等方面的金融科技服务,提供智能营销、智能风控、智能运营综合解决方案。
  3. 为企业提供资产证券化一揽子服务。
  4. 帮助搭建企业金融服务平台,提供涵盖营销、风控等全流程的企业金融数字化解决方案,赋能政府、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5. 为中小企业、金融机构提供金融科技能力提升培训及创新服务。
  (二)数字化转型服务
  1. 为企业搭建ERP、CRM、SRM、MES、零售系统、供应链执行系统、数据分析、IT服务外包、文档管理系统、WMS、TMS等。
  2. 工业互联网。依托统一的工业品标识解析体系和统一的设计制造资源平台,帮助制造企业数字化改造升级,提质增效,开源节流。
  (三)财税服务
  1. 为企业提供专业的会计服务、审计服务、税务服务、法律咨询、人力咨询、管理咨询、财务顾问、资产评估、工程造价;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等业务。
  2. 为企业提供智能财税系统,降成本,提效率。
  3. 财税专业培训。依托专业培训机构为企业提供财税知识、实务培训;为促进财务从信息化向智能化转变,提高企业财会管理水平,为企业财税相关工作人员提供“智能财务管理师”和“管理会计师”岗位能力培训证书项目。
  (四)管理咨询
  1. 管理咨询:战略咨询,组织与流程咨询,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企业文化咨询,营销与品牌咨询,精益生产管理咨询,区域经济与园区规划咨询等。
  2. 管理培训:企业大学建设、人才培养与发展体系建设、人才梯队建设、高层领导力提升项目,关键岗位系系统能力提升项目等。
  3. 人才发展及管理:为企业提供人才战略规划、人才识别、人才甄选、胜任力模型、任职资格管理体系、人才测评、培训体系搭建、组织业绩改善等服务,帮助企业培养人才,提质增效。
  4. 财务顾问:资本规划、企业改制、上市筹划等。
  (五)传承服务
  为企业家提供一站式家族传承解决方案,设立公益基金,家族成员培养和影响力投资。
  (六)综合能源服务
  为企业提供包括电力输配服务;电力市场化交易服务;分布式能源开发与供应服务;综合能源系统建设与运营服务;节能与环保用能服务;智慧能源服务。
  (七)国际合作
  1. 为企业提供海外项目及贸易采购信息发布。组织企业参与国际高级别交流会及展会;国内外技术转移、海外投资并购信息等。
  2. 国际经贸摩擦预防及应对服务。为企业提供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调查的行业损害抗辩、企业答卷、国际间行业对话、调查机关游说、上下游沟通、税率实施监管等服务;提供经贸摩擦预警信息和贸易摩擦案件应对信息;提供国际买卖及服务合同纠纷解决服务,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小额国际合同纠纷预防及解决;提供为中小微企业量身打造的“一揽子”国际贸易投资风险防范和应对服务;根据企业委托对国内外交易对手的注册信息和资信状况进行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3. 通过外贸供应链网络服务平台,帮助国内企业打造国际品牌,开拓海外市场。为中小企业海外发展提供精准销售渠道、市场开拓、外贸综合服务、公司注册、法律、税务、商标、知识产权、海外仓、物流等一站式服务,创建海外贸易新型生态系统。
  (八)应会员单位要求,协会可以组织行业专家研讨会,帮助企业了解行业政策、解析企业发展难题、提供咨询建议。
  (九)在协会主办的在中国中小企业发展大会暨中国中小企业节、中国中小企业投融资交易会等大型活动上,为会员单位提供展示宣传平台。
  (十)根据企业、政府需求,策划、主办相关论坛、展会、沙龙活动。
  (十一)协会为企业提供项目匹配查询、政策咨询辅导、完善申报材料、技术对接等服务。帮助有资质的企业申报国家技术改造专项等资金类项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资质类项目。
  (十二)会员单位可与协会联合制定,发布《团体标准》。
  (十三)参加协会单独举办的各类培训项目可享折扣。
  (十四)法律服务
  1. 诉讼服务。各种经济、民事、行政案件诉讼代理和仲裁代理。
  2. 非诉讼法律服务。包括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建筑与房地产、金融、证券、保险、知识产权、商账管理、债务催收等专项法律服务;商务资信调查;见证;公证;代理合同、协议的草拟审查、修改等服务。
  3. 为中小企业提供纠纷多元化解,运用法治手段支持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4. 实名认证服务、电子签署服务、电子数据存证、数字凭管理;企业商业秘密数据全程溯源,关键交易数据、会议现场录音、电话录音的数据保护等。

  以上服务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所有,本会将根据会员单位的需求,不断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收费行为公示信息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性质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会费 政策解读,信息宣传,组织会议,搭建平台,自律维权等 会费 1.副会长单位:200000元/年
2.常务理事单位:50000元/年
3.理事单位:10000元/年
4.会员单位:2000元/年
按照协会章程规定,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民政部备案
服务费 投融资服务,培训服务,会展服务,信用服务,咨询服务,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商务服务,国际交流服务等 经营服务性收费 以服务成本为基础,双方协商 合同约定
《公共信用信息公示通则》国家标准(GB/T 41196-2021)2021-12-31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2021-10-10
《信用基本术语》国家标准( GB/T 22117—2008)2018-06-07
《信用标准化工作指南》国家标准(GB/T 23792-2009)2009-05-06
守信承诺书公示规范2022-08-01
《信息安全技术 网站可信标识技术指南》国家标准(GB/T35287-2017)2017-12-29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2022-03-29
中国人民银行令〔2021〕第4号(征信业务管理办法)2021-09-2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2019-07-09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14-08-23
@全国中小微企业,这些政策支持你→2022-06-27
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加力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2022-05-09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202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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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与说明

已签署《守信承诺书》的企业/商户,会进行公示;

水滴信用立信计划会对已加入立信计划的企业/商户进行信用监测,经监测不符合水滴信用立信计划加入要求的,将停止享受立信计划所有权益(公示状态变为“已失效”)。待企业/商户重新满足要求且立信计划仍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商户可继续享受权益至有效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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